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審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統一解釋法律,應有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正確答案
B審理解釋案件,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
C宣告命令牴觸憲法,以出席人過半數同意行之
D審理違憲政黨解散案件,應組成憲法法庭
答案與詳解
依當時《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4條,統一解釋法律應有出席人過半數同意;現行《憲法訴訟法》第84條亦規定統一見解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皆非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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