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資訊處理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6 題單選題考點:違約處理考點:合作期間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直轄市間為成立區域合作組織所締結之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載明違約之處理方式
B應載明合作之期間
C遇有爭議時,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
D應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定始生效力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跨直轄市區域合作可訂行政契約,但只是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不是核定生效。
逐選項解析
A應載明違約之處理方式違約處理✕ 錯誤
此敘述本身正確,所以不是本題要選的錯誤選項。地方自治團體為跨區域合作訂定行政契約時,契約內容得依事務性質載明違約處理方式,這正是法條列舉事項之一。
B應載明合作之期間合作期間✕ 錯誤
此敘述本身正確,所以不能選。跨區域合作行政契約應視事務性質載明合作期間,因為合作不是無限期放著不管,期間是確認權利義務範圍的重要事項。
C遇有爭議時,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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