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資訊處理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9 題單選題考點:禁止年限考點:胎兒應繼
有關遺產分割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 15 年為限正確答案
B胎兒為繼承人時,應先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始得分割遺產
C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D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A正確答案
遺產分割原則上可隨時請求;遺囑禁止分割最長只有10年,不是15年。
逐選項解析
A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 15 年為限禁止年限✓ 正確
本題問「何者錯誤」,A就是要選的錯誤敘述。民法規定,遺囑禁止遺產分割者,其禁止效力以10年為限,不是15年。考選部很愛把年限改成15年、20年來騙人。
B胎兒為繼承人時,應先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始得分割遺產胎兒應繼✕ 錯誤
胎兒若為繼承人,法律為保護其出生後可能取得的繼承利益,要求先保留其應繼分;未保留前,其他繼承人不得逕行分割遺產。因此本選項敘述正確,不是本題答案。
D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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