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資訊處理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立法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B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得設修憲委員會
C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 5 席且席次較多之 3 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之。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 1 黨團為限;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 5 人以上正確答案
D立法院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C正確答案
黨團三大數字:3席、5政黨、3人。C 全部寫反(5席、3政黨、5人),故為錯誤選項。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依105年當時有效之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黨團門檻為『每屆立委選舉當選席次達3席且席次較多之5個政黨』,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3人以上。選項寫成『5席、3個政黨、5人』,三個關鍵數字全部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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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黨團三大數字:3席、5政黨、3人。C 全部寫反(5席、3政黨、5人),故為錯誤選項。
看到黨團條文先抓三個數字:『達3席』『前5政黨』『維持3人』。C 把這三個數字換成 5、3、5,數字全錯,反向題即選 C。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及第4條,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院長並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秩序、處理議事,屬組織法明文。
B✕
敘述正確。依立法院組織法第9條,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得設修憲委員會。
C✓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依105年當時有效之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黨團門檻為『每屆立委選舉當選席次達3席且席次較多之5個政黨』,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3人以上。選項寫成『5席、3個政黨、5人』,三個關鍵數字全部錯置。
D✕
敘述正確。依立法院組織法第4條,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不能出席時,才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屬主席遞補順序的明文規定。
立法院組織法高頻數字(105年版本)
| 考點 | 正確規定 | 本題陷阱 | 速記 |
|---|
| 會議主席 | 院長;不能出席由副院長 | 把主席順序改掉 | 院長優先 |
| 修憲委員會 |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得設 | 誤以為僅有常設委員會 | 修憲有專責 |
| 黨團組成 | 達3席、前5個政黨、維持3人 | 改寫為5席、3政黨、5人 | 3、5、3 |
| 特種委員會 | 必要時得增設 | 與常設委員會混淆 | 必要可增設 |
典型數字陷阱題,題幹問『何者錯誤』。C 將黨團門檻三個數字一次置換:3席→5席、5政黨→3政黨、3人→5人。考生若只記其中一個數字,容易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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