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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地政土地法大意10927單選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28 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應由登記機關逕為登記之情形?

A建物因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或基地號因重測、重劃或依法逕為分割或合併所為之標示變更登記
B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44 條規定之塗銷登記
C依土地法第 52 條規定公有土地之登記正確答案
D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53 條規定之住址變更登記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土地登記規則第28條列舉登記機關逕為登記4種情形,公有土地登記是依土地法第52條由土地所有權人(國家、地方)囑託,非逕為登記。

為什麼答案是 C

公有土地登記依土地法第52條,應由相關機關(國有財產署、地方政府等)『囑託』該管登記機關辦理,屬囑託登記而非逕為登記,兩者法律性質不同,這是本題陷阱。

考點:標示變更逕為登記考點:塗銷逕為登記考點:囑託登記(非逕為)考點:住址變更逕為登記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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