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5 年第 40 題單選題
行政機關為訂定法規命令,依法舉行聽證者,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下列何者非屬公告應載明之事項?
A聽證之日期及場所
B聽證之主要程序
C訂定之依據
D陳情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法規命令舉行聽證的公告事項包括訂定機關、依據、草案內容、聽證日期場所及主要程序,不包含陳情者。
為什麼答案是 D
陳情者並非行政程序法第156條規定的聽證公告應載明事項。本題為反向題,故選此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法規命令舉行聽證的公告事項包括訂定機關、依據、草案內容、聽證日期場所及主要程序,不包含陳情者。
聽證公告是為了讓公眾知悉並參與,重點在於「時間、地點、程序、草案內容及依據」,陳情者並非公告的必要內容。
逐選項分析
A✕
聽證之日期及場所為行政程序法明定的公告事項,目的是讓民眾知道何時何地可以參加聽證。
B✕
聽證之主要程序為行政程序法明定的公告事項,目的是讓民眾預先了解聽證的進行方式。
C✕
訂定之依據為行政程序法明定的公告事項,用以說明該法規命令的法律授權來源。
D✓ 正確
陳情者並非行政程序法第156條規定的聽證公告應載明事項。本題為反向題,故選此項。
法規命令聽證公告應載明事項(行政程序法第156條)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 機關名稱 | 訂定機關之名稱(若數機關會同訂定,則為各該機關之名稱) |
| 訂定依據 | 法規命令的法律授權依據 |
| 草案內容 | 草案之全文或其主要內容 |
| 時間地點 | 聽證之日期及場所 |
| 程序說明 | 聽證之主要程序 |
考生可能會將「陳情」與「聽證」的概念混淆。聽證是行政機關為訂定法規命令而主動或依職權舉行的程序,公告的目的是讓不特定大眾參與,而非針對特定陳情者,因此公告內容不包含陳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