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5 年第 32 題單選題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下列何種他項權利非屬得向登記機關申請平面位置測繪?
D正確答案
抵押權不占用土地特定位置,不需測繪位置圖;其他用益物權才需要。
為什麼答案是 D
抵押權為擔保物權,不移轉占有、不使用土地特定部分,只就整筆不動產價值優先受償,故無須測繪平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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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抵押權不占用土地特定位置,不需測繪位置圖;其他用益物權才需要。
用益物權要「用」土地→要測位置;擔保物權(抵押權)只是「擔保」→不用測。
逐選項分析
A✕
不動產役權是用益物權,需使用他人土地特定部分,當然要測繪位置圖以確定範圍。
B✕
農育權為在他人土地上為農作、森林、養殖等目的而使用土地,屬用益物權,須測繪位置。
C✕
典權為支付典價後占有他人不動產而為使用收益,屬用益物權,需測繪位置圖。
D✓ 正確
抵押權為擔保物權,不移轉占有、不使用土地特定部分,只就整筆不動產價值優先受償,故無須測繪平面位置。
他項權利是否須測繪位置圖
| 權利 | 性質 | 是否占用土地特定部分 | 是否測繪 |
|---|
| 地上權 | 用益 | 是 | 要 |
| 不動產役權 | 用益 | 是 | 要 |
| 農育權 | 用益 | 是 | 要 |
| 典權 | 用益 | 是 | 要 |
| 抵押權 | 擔保 | 否 | 不用 |
考生若不分用益/擔保物權差別,容易以為凡「他項權利」皆需測繪。關鍵在於:是否需要在地籍圖上標出特定範圍。抵押權只登記權利不登位置,自然不用測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