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一般行政行政學大意105 年第 48 題單選題
依據憲法規定,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除負懲戒責任、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外,尚負下列那種責任?
A績效責任
B懲處責任
C國家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D倫理責任
C正確答案
憲法第24條明定: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權利,除懲戒、刑事、民事責任外,被害人得依法向國家請求賠償。
為什麼答案是 C
憲法第24條明文: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並得依法向「國家請求賠償」,此即國家賠償責任的憲法依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第24條明定: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權利,除懲戒、刑事、民事責任外,被害人得依法向國家請求賠償。
看到「憲法規定」+「違法侵害人民」關鍵字,直接鎖定國家賠償責任。
逐選項分析
A✕
績效責任屬於管理學概念,非憲法層級的法律責任,與本題情境不符。
B✕ 陷阱
懲處屬於公務人員考績法的行政內部處分(申誡、記過、免職),與憲法第24條的「懲戒」不同層級,且題目已列懲戒責任。
C✓ 正確
憲法第24條明文: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並得依法向「國家請求賠償」,此即國家賠償責任的憲法依據。
D✕
倫理責任屬於道德層面的自律要求(如公務員服務法的品格操守),非憲法規定的法律賠償責任。
公務員四大責任(憲法§24)
| 責任類型 | 法源 | 對象 | 結果 |
|---|
| 懲戒責任 | 公務員懲戒法 | 公務員本人 | 撤職、休職、記過等 |
| 刑事責任 | 刑法 | 公務員本人 | 徒刑、罰金 |
| 民事責任 | 民法 | 公務員本人 | 損害賠償 |
| 國家賠償 | 憲法§24、國賠法 | 國家 | 金錢賠償人民 |
B 選項「懲處」是超經典陷阱!考選部最愛拿「懲戒 vs 懲處」混淆考生。憲法第24條用的是「懲戒」(司法程序),題目已列在責任清單中,B 的「懲處」是行政程序,兩者法源、機關、效果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