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14 年第 33 題單選題
關於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開會時,其對於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所有言論及表決,對外均不負責任
B不得兼任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私立各級學校不在此限
C現行犯、通緝犯得逕行逮捕,無須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同意正確答案
D任期內均得支領交通費、膳食費等各項費用
C正確答案
地方民代言論免責權有限制(無關會議事項不保護),現行犯/通緝犯得逕行逮捕無須議會同意。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地方制度法第51條規定,民代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反面解釋:現行犯與通緝犯得逕行逮捕,無須議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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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民代言論免責權有限制(無關會議事項不保護),現行犯/通緝犯得逕行逮捕無須議會同意。
記住三個限制:①言論免責限「有關會議事項」②兼職禁止含公私立學校③現行犯、通緝犯不受保障。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所有言論」。地方制度法第50條規定,民代僅對「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與會議無關的人身攻擊、誹謗等不在保護範圍。
B✕
錯在「私立不在此限」。地方制度法第53條明定不得兼任各級學校專任教師,不分公立私立,均屬禁止兼任範圍。
C✓ 正確
正確。地方制度法第51條規定,民代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反面解釋:現行犯與通緝犯得逕行逮捕,無須議會同意。
D✕ 陷阱
錯在「任期內均得支領」。依地方制度法第52條及相關支給辦法,民代為無給職,僅得支研究費、開會期間之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非任期內隨時支領。
地方民代三大保障與限制
| 項目 | 原則 | 例外/限制 | 法條 |
|---|
| 言論免責 | 會議言論表決不負責 | 須與會議事項有關 | 地制法§50 |
| 不逮捕特權 | 會期內非經同意不得逮捕 | 現行犯、通緝犯除外 | 地制法§51 |
| 兼職禁止 | 不得兼公職、各級學校專任教師 | 不分公私立 | 地制法§53 |
| 費用支給 | 無給職 | 限研究費、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 | 地制法§52 |
A 選項用「所有言論」偷渡超出保障範圍;B 用「私立不在此限」誤導兼職禁止範圍;D 用「任期內均得支領」模糊無給職本質。考生要特別警覺「所有」「均」等絕對化字眼,法律保障往往有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