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三審之裁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三審之判決,原則上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B第三審法院行言詞辯論時,上訴人原則上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正確答案
C第三審法院行言詞辯論時,被上訴人無庸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即得到場行言詞辯論
D第三審法院行言詞辯論時,被上訴人若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其律師酬金不得為訴訟費用之一部
答案與詳解
正確。民訴第466條之1第1項規定,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採律師強制代理制。行言詞辯論時更須由律師為之,此為第三審法律審之特色。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