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5 年第 3 題單選題
海巡機關人員於小金門南方禁止水域內查獲再犯越界捕魚之大陸籍漁船,依法可作何種處置?
D正確答案
大陸船舶再犯越界捕魚,依兩岸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主管機關得沒入其船舶。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第2款規定,扣留之大陸船舶有「從事漁撈」或「再犯」情形者,得沒入之。
考點:逕行驅離要件考點:法規用語與處分考點:扣留與沒入之別考點:沒入船舶要件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