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甄|公民與社會公民與社會104 年第 68 題單選題
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認為,記者跟追採訪新聞,仍應受《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處3,000元以下罰鍰」的限制,宣告該法條不違憲,一旦受訪者或警察認定跟追採訪目的與公益無關,記者仍應受罰。請問根據上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大法官會議之所以能解釋法律有無違憲,是因為憲法具有原則性
B《社會秩序維護法》屬於公私法混合領域,所以它是實體法與特別法
C若《社會秩序維護法》送交立法院修正後,因為是修正,所以毋須行政院院長副署、總統公布
D大法官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不違憲,代表新聞自由要建立在與公共利益相關的基礎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新聞自由並非絕對,依本號解釋,跟追採訪須與公共利益相關方能主張正當理由而免受罰。
逐選項解析
A大法官會議之所以能解釋法律有無違憲,是因為憲法具有原則性✕ 錯誤
大法官解釋憲法之權限源自《中華民國憲法》相關規定明定司法院解釋憲法,而非單純因為憲法具有原則性。
B《社會秩序維護法》屬於公私法混合領域,所以它是實體法與特別法✕ 錯誤
《社會秩序維護法》屬於公法(行政法)領域,並非公私法混合;且其為維護社會秩序之普通法,而非特別法。
C若《社會秩序維護法》送交立法院修正後,因為是修正,所以毋須行政院院長副署、總統公布✕ 錯誤
D大法官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不違憲,代表新聞自由要建立在與公共利益相關的基礎上✓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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