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社工心理法醫土地法大意10527單選題

甲乙丙丁四人分別共有A地一筆,各持有四分之一之應有部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出賣A地之持分予第三人正確答案
B甲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不得處分其應有部分
C甲乙丙三人合意以A地設定地上權時,仍應得丁之同意
DA地之處分須得甲乙丙丁全體同意後始得為之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共有物『應有部分』可自由處分,但『共有物本身』之處分須全體同意(多數決除外)。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819條第1項,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乙出賣自己1/4持分不需其他共有人同意,僅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考點:應有部分自由處分考點:應有部分處分要件考點:土地法多數決考點: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載入中…

土地法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土地法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