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通知嫌疑人甲到場接受詢問,在詢問案件事實時,因疏失未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告知甲得選任辯護人,甲在詢問過程具任意性作出自白,有關該自白證據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絕對排除其證據能力
B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權衡其證據能力正確答案
C因司法警察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具任意性,故具證據能力
D因該自白具任意性,故具證據能力
答案與詳解
司法警察違反§95告知義務,若非出於惡意,依§158-2但書轉由§158-4權衡法則判斷: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決定證據能力之有無,為實務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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