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法學緒論105 年第 20 題單選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提出憲法修正案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依規定投票複決?
A總統
B立法院正確答案
C行政院
D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B正確答案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修憲案僅能由立法院提出,再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為什麼答案是 B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明定:立法院立委1/4提議、3/4出席、出席3/4決議,提出修憲案後公告半年,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修憲案僅能由立法院提出,再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記口訣:『立法院提案、人民複決』,修憲只有這條路。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總統無修憲提案權。總統僅能依憲法行使公布法律、發布命令等職權,修憲屬於立法院專屬提案權。
B✓ 正確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明定:立法院立委1/4提議、3/4出席、出席3/4決議,提出修憲案後公告半年,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C✕
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負責執行政策,無修憲提案權。修憲屬立法權範疇,與行政權無涉。
D✕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屬公投法下的審議機關(現已廢除),與憲法修正案的提出程序無關,修憲程序由憲法增修條文專門規範。
現行修憲程序(增修條文第12條)
| 階段 | 機關 | 門檻 | 備註 |
|---|
| 提案 | 立法院 | 1/4提議、3/4出席、出席3/4決議 | 唯一提案機關 |
| 公告 | — | 公告半年 | 讓人民充分知悉 |
| 複決 | 自由地區選舉人 |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1/2 | 門檻極高 |
考生常誤以為總統或行政院可提修憲案,或把『公投審議委員會』混入修憲程序。事實上修憲提案權專屬立法院,任期屆滿改選的國民大會早已於2005年廢除,現行制度為『立法院提案、人民複決』雙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