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情形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不符?
A依據法律之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否則主管機關不予許可正確答案
B以法律明確規定,對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予以適當之限制
C藥物廣告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應受較嚴格之規範
D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與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
答案與詳解
釋字 644 號宣告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違憲。主管機關在人民團體成立前即審查其政治主張,屬對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的事前審查,已逾越必要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