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115 年第 29 題單選題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進入臺灣地區之香港或澳門居民,下列何者非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之情形?
A未經許可入境
B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
C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
D經司法機關認為有羈押之必要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列舉得逕行強制出境事由,未經許可、逾期及許可遭撤廢均屬之;司法羈押必要並非該條事由。
為什麼答案是 D
司法機關認為有羈押必要,屬刑事司法程序中的羈押判斷,並非《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所列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事由,因此本題應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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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列舉得逕行強制出境事由,未經許可、逾期及許可遭撤廢均屬之;司法羈押必要並非該條事由。
看到「司法機關認為有羈押必要」先排除:羈押是刑事司法程序處分,不是移民署依第14條逕行強制出境的法定事由。
逐選項分析
A✕
未經許可入境,屬《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明文列舉之情形,內政部移民署得依法逕行強制出境。
B✕
經許可入境但已逾停留或居留期限,屬入境後失去合法停留、居留基礎之情形,為第14條列舉事由。
C✕
停留、居留或定居許可經撤銷、廢止後,原有許可效力消滅,依法得作為逕行強制出境之事由。
D✓ 正確
司法機關認為有羈押必要,屬刑事司法程序中的羈押判斷,並非《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所列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事由,因此本題應選D。
港澳居民逕行強制出境判斷
| 情形 | 是否屬第14條事由 | 判斷重點 |
|---|
| 未經許可入境 | 是 | 入境本身欠缺許可 |
| 經許可但逾停留、居留期限 | 是 | 合法期間已經屆滿 |
| 停留、居留、定居許可遭撤銷或廢止 | 是 | 原許可效力消滅 |
| 司法機關認為有羈押必要 | 否 | 屬司法羈押程序,非第14條列舉事由 |
本題把移民行政上的強制出境,與刑事司法程序中的羈押混在一起。判斷關鍵不是「是否有司法機關介入」,而是該情形是否被《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4條明文列為得逕行強制出境事由;D不在列舉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