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0 年第 24 題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計算所得時可採推計課稅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A計算綜合所得總額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無舉證成本費用正確答案
B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國外影片事業
C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經營國際運輸事業收入並經財政部核准
D計算綜合所得總額之租賃所得
A正確答案
競技中獎獎金以「給與全額」為所得,非採推計課稅;其餘 B、C、D 均屬所得稅法明定的推計課稅態樣。
為什麼答案是 A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8 類規定,以「給與全額」為所得額,不得減除成本費用,屬於「全額課稅」而非「推計課稅」,故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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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競技中獎獎金以「給與全額」為所得,非採推計課稅;其餘 B、C、D 均屬所得稅法明定的推計課稅態樣。
看到「獎金」想全額課稅,不是推計;推計課稅常見於國際運輸業、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設算租金。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8 類規定,以「給與全額」為所得額,不得減除成本費用,屬於「全額課稅」而非「推計課稅」,故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B✕
依所得稅法第 25 條,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得按收入 15% 推計,屬典型推計課稅,敘述正確。
C✕
依所得稅法第 25 條,總機構在境外之國際運輸事業,經財政部核准者,以其在我國境內營業收入之 10% 為所得額,屬法定推計課稅方式,敘述正確。
D✕ 陷阱
租賃所得若申報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設算」租賃收入(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類),此即推計課稅之適用,敘述正確。
所得稅法常見推計課稅類型
| 類型 | 法源 | 推計方式 | 是否推計 |
|---|
| 競技中獎獎金 | 所§14-8 | 給與全額為所得 | ❌ 全額課稅 |
| 其餘業務(承包、技術服務、出租機器設備等) | 所§25 | 收入 15% | ✅ 推計 |
| 國際運輸事業 | 所§25 | 收入 10% | ✅ 推計 |
| 租賃所得設算 | 所§14-5 | 比照當地租金 | ✅ 推計 |
A 選項表面上寫「無舉證成本費用」聽起來像推計,但其實法律是要求「以給與全額為所得」,不能減除任何費用,這叫「全額課稅」,和「推計課稅(按比率設算所得)」在概念上完全不同,考生容易誤以為是推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