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0 年第 3 題單選題乙公司設於臺北市,並在日本設有子公司,109年度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日本子公司同年度分配股利新臺幣300萬元予乙公司,匯回時已依日本稅法規定扣繳新臺幣75萬元所得稅,並符合我國所得稅法扣抵之規定,則乙公司110年度申報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列報國外已納稅款之扣抵數額為:A75萬元B60萬元正確答案C45萬元D40萬元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