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0 年第 12 題單選題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那一種情況時,將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
A於稅捐繳納期間屆滿30日內始依法申請復查
B申請復查時,未繳納應納稅額之半數
C提起訴願時,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未繳納半數或提供相當擔保者正確答案
D提起行政訴訟時,對訴願決定之應納稅額未繳清或提供相當擔保者
C正確答案
依法申請復查可暫緩強制執行;但對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時,須繳納一定比例稅額或提供擔保,否則將移送強制執行(現行法為三分之一)。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依110年舊法)。對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時,須繳納應納稅額之半數或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移送強制執行。注意:110年底修法後,繳納門檻已降為「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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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法申請復查可暫緩強制執行;但對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時,須繳納一定比例稅額或提供擔保,否則將移送強制執行(現行法為三分之一)。
申請復查免繳稅即暫緩執行;提起訴願須繳納部分稅額(現行法為 1/3,舊法為 1/2)或提供擔保,否則移送強制執行。
逐選項分析
A✕
錯誤。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納稅義務人依法申請復查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暫緩」移送強制執行,而非移送強制執行。
B✕
錯誤。在申請復查階段,納稅義務人「無須」先行繳納任何比例之應納稅額,只要依法提出復查申請,即可產生暫緩移送強制執行的效力。
C✓ 正確
正確(依110年舊法)。對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時,須繳納應納稅額之半數或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移送強制執行。注意:110年底修法後,繳納門檻已降為「三分之一」。
D✕
錯誤。提起行政訴訟原則上「不停止執行」。實務上,訴願決定作成後,原暫緩執行的剩餘稅款即會被移送強制執行,並非等到提起行政訴訟未繳清才移送。
稅務行政救濟與暫緩強制執行要件
| 救濟階段 | 暫緩執行要件 | 移送強制執行情形 | 法源依據 |
|---|
| 申請復查 | 依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免繳稅) | 未依法申請復查,且逾繳納期限30日未繳稅 | 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1項 |
| 提起訴願 | 繳納 1/3 稅額 (舊法為 1/2) 或提供擔保 | 未繳納 1/3 稅額且未提供擔保 | 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2項 |
| 提起行政訴訟 | 原則不停止執行 (需行政法院裁定停止) | 訴願決定後,剩餘未繳稅款即移送執行 | 行政訴訟法第116條 |
本題為 110 年考題,當時稅捐稽徵法第 39 條規定提起訴願須繳納「半數」稅額才能暫緩執行。但立法院已於 110 年 12 月修法,將門檻大幅調降為「三分之一」。未來若考出類似題目,務必選擇「三分之一」才是現行法規的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