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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三等-商業行政
民法1116單選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要物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於契約標的物交付之前,契約當事人得隨時反悔,不成立契約
B要物契約之當事人若未交付標的物,其效果與行使撤銷權相同正確答案
C使用借貸契約為要物契約
D寄託契約為要物契約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要物契約須交付標的物始成立,未交付則契約不成立,而非撤銷。

為什麼答案是 B

未交付標的物導致契約「不成立」;而「撤銷」是針對已成立之法律行為使其溯及失效,兩者法律概念與效果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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