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1 年第 33 題單選題
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37 條規定,銀行依保險代理合約之授權執行或經營業務之過失、錯誤或疏漏行為,致要保人、被保險人受有損害時,依法應由誰負賠償責任?
C正確答案
銀行兼營保險代理時,若執行業務有疏失致要保人受損,依規應由授權的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37條,銀行依代理合約授權執行業務之過失、錯誤或疏漏行為,應由「該授權保險人」對要保人、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符合代理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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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銀行兼營保險代理時,若執行業務有疏失致要保人受損,依規應由授權的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關鍵字:「保險代理」本質=代理人代表本人(保險公司),過失責任歸本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銀行雖是實際執行業務者,但其身分是「代理人」,依代理法理,代理人於授權範圍內所為行為效果歸本人,故非銀行直接對要保人負賠償責任。
B✕
理專是銀行內部從業人員,對外非契約當事人,不直接對要保人負賠償責任,僅可能在銀行內部承擔懲處或求償問題。
C✓ 正確
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37條,銀行依代理合約授權執行業務之過失、錯誤或疏漏行為,應由「該授權保險人」對要保人、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符合代理法理。
D✕
業務員與本題銀行代理情境不符,且業務員之行為責任亦歸其所屬公司,非由業務員個人直接對要保人負賠償責任。
銀行兼營保險代理之責任歸屬
| 角色 | 身分 | 對要保人責任 | 依據 |
|---|
| 授權保險人 | 本人 | 直接負賠償責任 | 保代規則§37 |
| 銀行 | 代理人 | 不直接對要保人負責 | 代理法理 |
| 理專/業務員 | 履行輔助人 | 無直接契約責任 | - |
考生看到「銀行過失」直覺會選銀行,但要記住「代理」的核心法理:代理人於授權範圍內之行為,法律效果(含損害賠償)歸屬於本人(保險人)。這是保險代理制度的特色設計,目的在保障要保人求償對象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