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事項發生時,法律效果非為得解除保險契約?
A火災保險之保險標的物受部分之損失者正確答案
B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應通知之事項而怠於通知者
C保險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違背特約條款時
D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契約,係由當事人一方之詐欺而訂立者
答案與詳解
依保險法第82條,火災保險標的物受部分損失時,保險人與要保人均有終止契約之權,效果是「終止」而非「解除」,終止僅向後失效,解除則溯及既往,兩者效果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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