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1 年第 2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再保險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 ②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保險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③再保險契約為責任保險 ④原保險人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
C正確答案
再保險本質為原保險人轉嫁風險的責任保險,故①③正確;②④與保險法明文衝突,正解為C。
為什麼答案是 C
①②③④中僅①③正確:①符合保險法第40條,③再保險性質上屬責任保險,敘述皆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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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再保險本質為原保險人轉嫁風險的責任保險,故①③正確;②④與保險法明文衝突,正解為C。
保險法第40~42條三原則:被保險人不能直接找再保險人(①對)、原保險人不能拒付被保險人(④錯)、再保險人不能向原保險之要保人收費(②的主體偷換成『保險人』而錯)。
逐選項分析
C✓ 正確
①②③④中僅①③正確:①符合保險法第40條,③再保險性質上屬責任保險,敘述皆正確。
D✕ 陷阱
多選了②。再保險人不得請求交付保險費之對象是『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非『保險人』,主體被偷換故②錯。
保險法再保險三大原則(第40~42條)
| 條號 | 原則內容 | 對應本題 |
|---|
| 第40條 | 原保險之被保險人對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 | ①正確 |
| 第41條 | 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 ②將『要保人』偷換成『保險人』→錯 |
| 第42條 | 原保險人不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給付為由,延遲或拒絕履行對被保險人之義務 | ④正好相反→錯 |
②把保險法第41條的『要保人』偷換成『保險人』,乍看通順其實主體錯誤;④則把第42條『不得延遲』顛倒成『得延遲』。兩者都是利用再保險獨立性原則設計的陷阱,記住三條文的正確主體與否定關係即可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