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11016單選題

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確定事由發生後,債務人或抵押人得請求抵押權人結算實際發生之債權額,並得於未逾原約定最高限額範圍內,就該金額請求變更為普通抵押權之登記
B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確定後,原則上其擔保效力不及於繼續發生之債權或取得之票據上之權利
C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5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正確答案
D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確定後,於實際債權額超過最高限額時,為債務人設定抵押權之第三人,於清償最高限額為度之金額後,即得請求塗銷其抵押權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罹於時效後5年未實行,法律效果是「該債權不再受擔保」,而非「抵押權消滅」。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民法第881-15條,擔保債權時效消滅後5年不實行,效果是「該債權不再屬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之範圍」,而非「抵押權消滅」。因為最高限額抵押權可能還擔保其他未罹於時效的債權,本選項套用了普通抵押權的規定,故為錯誤敘述。

考點:確定後之結算考點:確定後之效力考點:時效消滅效力考點:物上保證人
載入中…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