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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
民法110 年第 2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民法行為能力有無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18歲之甲偽造身分證年齡使乙信其有行為能力,並與其訂立買賣契約時,該買賣契約有效
B20歲之丙,在無意識中將其所有價值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之土地,以300萬元出售予丁時,該買賣契約無效
C18歲之戊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而為自書遺囑時,該自書遺囑無效正確答案
D18歲之己由20歲之庚授權代理出售機車1輛時,該買賣契約對庚有效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行為能力與特殊規定。18歲者立遺囑無須法定代理人允許即有效,選項C稱無效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民法第1186條,滿16歲即有遺囑能力,且無須法定代理人允許。18歲所為之自書遺囑有效,選項稱無效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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