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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11024單選題

下列關於口授遺囑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口授遺囑為特別方式之遺囑,較普通方式之遺囑簡略
B口授遺囑係為適應遺囑人有生命危急或特殊情形而設
C口授遺囑,縱使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而不為之者,仍不影響該遺囑之效力正確答案
D口授遺囑,應由見證人中之一人或利害關係人,於為遺囑人死亡後三個月內,提經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口授遺囑是「緊急備案」,必須生命危急或特殊情形才能用,平時能用其他方式就不能用口授。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本題要選)。口授遺囑有「補充性」,僅在無法以其他方式為遺囑時始得使用。若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之而不為,該口授遺囑無效。

考點:特別方式遺囑考點:立法目的考點:補充性要件考點:親屬會議認定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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