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13 年第 26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屬於自然人能夠享有,法人不能享有的權利?
A居住遷徙自由
B工作之自由
C參政權正確答案
D集會結社自由
C正確答案
答案為 C;參政權以國民個人身分為核心,法人不能投票、罷免、創制或複決。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參政權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政治參與權,須以國民個人身分、年齡、戶籍等條件行使;法人不是具投票資格的國民個人,不能享有此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答案為 C;參政權以國民個人身分為核心,法人不能投票、罷免、創制或複決。
先抓原則:法人依民法得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但專屬自然人身分或人格的權利除外。再看四個選項:居住遷徙、工作或營業活動、集會結社在一定範圍內可能與法人或團體活動相連;但參政權涉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須以國民個人身分行使,法人無從享有。因此選 C。經查憲法相關條文及法人權利能力規定至 2026-04-25 仍有效,官方答案無須修正。
逐選項分析
A✕
不選。居住遷徙自由雖高度連結自然人的身體移動與住居選擇,但本題要找最明確、典型排除法人的權利;法人仍有住所、主事務所、營業據點遷移等法律上利益,故不是最佳答案。
B✕
不選。工作自由在自然人層次是選擇職業、從事工作之自由;在法人層次則可能轉化為營業自由、職業活動自由或經濟活動自由,並非絕對由自然人獨享。
C✓ 正確
正確。參政權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政治參與權,須以國民個人身分、年齡、戶籍等條件行使;法人不是具投票資格的國民個人,不能享有此權。
D✕
不選。集會結社自由雖由自然人行使最典型,但法人、社團、政黨或人民團體在組織、活動、表意及結社功能上,也可能受相關自由保障,故非自然人專屬。
不要看到條文寫「人民」就直接認為一定只限自然人;憲法基本權主體常包含法人,但必須看該權利的性質是否能由法人享有。本題最穩定的排除對象是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