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106 年第 18 題單選題
憲法對於下列何種官職,並無明確之人數規定?
C正確答案
憲法增修條文對立委、大法官、監委皆有明確人數規定,唯獨考試委員僅規定「若干人」,具體人數交由法律定之。
為什麼答案是 C
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僅規定考試委員「若干人」,具體人數係由《考試院組織法》明定,故憲法無明確人數規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增修條文對立委、大法官、監委皆有明確人數規定,唯獨考試委員僅規定「若干人」,具體人數交由法律定之。
直接記憶憲法數字:立委113人、大法官15人、監委29人,只有考試委員在憲法中寫「若干人」。
逐選項分析
A✕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1項明定,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為113人,有明確人數規定。
B✕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有明確人數規定。
C✓ 正確
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僅規定考試委員「若干人」,具體人數係由《考試院組織法》明定,故憲法無明確人數規定。
D✕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明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有明確人數規定。
憲法增修條文對中央機關重要職位人數規定
| 職位 | 憲法規定人數 | 法源依據 |
|---|
| 立法委員 | 113人 |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 |
| 大法官 | 15人 |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 |
| 考試委員 | 若干人 (未明定) | 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 |
| 監察委員 | 29人 |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 |
考生容易將「憲法」與「法律」的層級混淆。雖然《考試院組織法》(法律位階)對考試委員有明確的人數規定(現行為7至9人),但題目特別問的是「憲法」有無規定,必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的文字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