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106 年第 11 題單選題
國家負國家賠償責任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之公務員,在下列何種情形下有求償權?
A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而獲有財產利益
B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而獲陞遷
C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有重大過失正確答案
D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任職已滿1年以上
C正確答案
國賠法第2條第3項: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才有求償權。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3 項: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輕過失則由國家最終承擔,以免公務員動輒得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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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賠法第2條第3項: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才有求償權。
看到「求償權」直接鎖定「故意或重大過失」六字,秒選 C。
逐選項分析
A✕
獲有財產利益屬不當得利或貪污問題,與國賠求償權無關。國賠求償的判準是「主觀歸責程度」,不是有沒有得利。
B✕
陞遷屬人事行政事項,與國家賠償責任完全無關,是明顯的干擾選項,不用多想。
C✓ 正確
依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3 項: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輕過失則由國家最終承擔,以免公務員動輒得咎。
D✕
任職年資與國賠求償權完全無關,求償判準在「歸責程度」,不在年資長短。純屬干擾。
公務員責任程度 vs 國賠求償權
| 主觀狀態 | 國家是否賠償人民 | 是否對公務員求償 | 法理 |
|---|
| 故意 | 是 | ✅ 有求償權 | 惡性重大,應自負責 |
| 重大過失 | 是 | ✅ 有求償權 | 顯然疏忽,應負責 |
| 輕過失 | 是 | ❌ 無求償權 | 避免公務員畏縮不前 |
| 無過失 | 是(公有公共設施) | ❌ 無求償權 | 國家自行承擔 |
國賠法的求償權門檻只看「故意或重大過失」這個歸責程度,跟公務員有沒有因此升官、領獎金、年資多久完全無關。考選部最愛設計「聽起來合情合理」的選項,像是「因執行職務獲得財產利益」或「影響陞遷考績」來混淆視聽。判斷關鍵就一個:公務員主觀上是不是故意或嚴重疏失?如果只是一般過失,國家賠完就自己吸收,不會再向公務員追償。別被表面上看似有因果關係的選項騙走,求償權的啟動條件純粹是法律設定的責任等級,不是什麼實質利益或人事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