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現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下列何者不屬於智慧創作專用權人享有之智慧創作人格權?
A就其智慧創作專有公開發表之創作人格權
B就其智慧創作專有表示專用權人名稱之創作人格權
C就其智慧創作專有表示專有權人異動之創作人格權正確答案
D專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智慧創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創作人格權
C正確答案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人格權有三: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禁止不當修改權,不含「異動表示」。
為什麼答案是 C
條例並無「表示專有權人異動」之人格權。這是出題者自行捏造的名詞,混淆考生。本題為反向題,此即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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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人格權有三: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禁止不當修改權,不含「異動表示」。
背三權:發表、表示名稱、禁止竄改。看到「異動」就是假的。
逐選項分析
A✕
公開發表權是智慧創作人格權的第一項,屬於條例明文保障範圍,敘述正確,非本題答案。
B✕
表示專用權人名稱之權利(類似著作權的姓名表示權)為條例明文保障的人格權,敘述正確。
C✓ 正確
條例並無「表示專有權人異動」之人格權。這是出題者自行捏造的名詞,混淆考生。本題為反向題,此即正解。
D✕
禁止他人歪曲、割裂、竄改致損害名譽之權(禁止不當修改權),為條例明文保障的第三項人格權,敘述正確。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人格權三本柱
| 權利 | 內容 | 類比著作權 | 是否本條例保障 |
|---|
| 公開發表權 | 專有公開發表其智慧創作 | 著作人格權之公開發表權 | ✅ |
| 姓名表示權 | 專有表示專用權人名稱 | 著作人格權之姓名表示權 | ✅ |
| 禁止不當修改權 | 禁止歪曲、割裂、竄改致損名譽 | 著作人格權之同一性保持權 | ✅ |
| 異動表示權 | (不存在) | 無 | ❌ 虛構 |
C 選項把「表示專用權人名稱」偷換成「表示專有權人異動」,一字之差但意義完全不同。考選部最愛用這種近似名詞來混淆考生,作答時要逐字比對選項與法條用語。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