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大法官之任期為 8 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得連任一次
B大法官不受終身職之保障,故非憲法上所稱之法官
C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不受任何干涉正確答案
D大法官以具備法官任用資格為前提
C正確答案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但任期8年不得連任,且為憲法上法官。
為什麼答案是 C
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大法官既為憲法上法官,自受此拘束。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但任期8年不得連任,且為憲法上法官。
看到「得連任一次」立刻刪A,憲增修明定大法官不得連任。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不得連任**。選項錯在「得連任一次」。
B✕ 陷阱
釋字第601號明確指出大法官**係憲法上所稱之法官**,雖無終身職保障,仍屬憲法第80條之法官,享審判獨立。
C✓ 正確
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大法官既為憲法上法官,自受此拘束。
D✕
依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大法官資格多元,包含曾任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學教授、政治學者等,**不以法官任用資格為唯一前提**。
大法官重點速記
| 項目 | 內容 | 依據 |
|---|
| 人數 | 15人(含院長、副院長) | 憲增修§5 |
| 任期 | 8年,個別計算,不得連任 | 憲增修§5 |
| 身分 | 憲法上之法官(但無終身職) | 釋字601 |
| 資格 | 法官、檢察官、律師、教授、政治人物等多元 | 司法院組織法§4 |
| 獨立性 | 超出黨派、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 憲法§80 |
A選項把一般公職「得連任一次」的規則套到大法官身上;實際上大法官為避免政治壓力影響審判獨立,**明文禁止連任**。B選項則利用「無終身職保障」誤導考生推論「非法官」,但釋字601已定性大法官為憲法上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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