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逼迫 A 還債,A 拒絕之,甲、乙遂本於殺害 A 之共同犯意,由甲壓制 A,乙再以繩索勒住 A 的脖子並拉緊,二人發現 A 沒有氣息後才鬆手,A 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成立傷害致死罪之相續共同正犯
BA 欠債不還,甲、乙之行為屬正當防衛
C甲成立殺人既遂罪之幫助犯,乙成立殺人既遂罪之正犯
D甲、乙成立殺人既遂罪之共同正犯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甲乙有共同殺人犯意聯絡,且分工實行(壓制+勒頸)屬行為分擔,各自行為都是殺害 A 不可或缺之部分,A 已死亡達既遂,成立刑法第 271 條殺人既遂罪之共同正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