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持刀傷害 A 致死,聯絡同居人乙騎車到現場,知情的乙載甲前往乙租屋處藏匿。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甲藏匿一個月後,仍遭警察查獲。有關甲、乙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成立傷害致死罪之幫助犯
B乙僅為同居人,其藏匿人犯行為不得減免其刑正確答案
C甲成立藏匿人犯罪之教唆犯
D藏匿人犯罪之所謂「犯人」,以起訴後之人為限,乙不成立藏匿人犯罪
答案與詳解
刑法第167條減免其刑僅限於配偶、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同居人不在列。故乙雖與甲同居,藏匿甲仍不得減免其刑,本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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