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刑法概要114 年第 22 題單選題
甲受邀前往女友乙住處,未料在乙住處發生爭吵,乙命甲離開其住處,甲仍不願離開,有關刑法第 306 條之犯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行為符合無故侵入住宅之要件
B甲之行為符合無故隱匿於住宅內之要件
C甲之行為符合受退去要求仍留滯之要件正確答案
D甲之行為不成立犯罪
C正確答案
刑法306條有三種行為態樣:無故侵入、隱匿、受退去要求仍留滯。甲經乙要求離開仍不走,構成第三種「留滯」。
為什麼答案是 C
刑法306條第2項: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乙已命甲離開(退去要求),甲不願離開(留滯),完全該當此要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306條有三種行為態樣:無故侵入、隱匿、受退去要求仍留滯。甲經乙要求離開仍不走,構成第三種「留滯」。
一開始合法進入(受邀)→ 排除「侵入」;被要求離開仍不走 → 鎖定「留滯」選 C。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侵入」指一開始進入就違反居住者意思。甲是受乙邀請而進入,進入時為合法,不符無故侵入要件。
B✕
「隱匿」須有躲藏、不讓居住者察覺其存在之行為。甲與乙爭吵後公然留在現場,並無隱匿行為。
C✓ 正確
刑法306條第2項: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乙已命甲離開(退去要求),甲不願離開(留滯),完全該當此要件。
D✕
甲的行為已該當刑法306條第2項之留滯罪,且無阻卻違法事由,成立犯罪。
刑法第306條 侵入住宅罪三種態樣
| 態樣 | 條文依據 | 關鍵特徵 | 本題對應 |
|---|
| 無故侵入 | 306條1項前段 | 進入時即違反意思 | ❌ 受邀進入 |
| 無故隱匿 | 306條1項後段 | 合法進入後躲藏 | ❌ 無躲藏 |
| 受退去要求仍留滯 | 306條2項 | 合法進入,經要求離開仍不走 | ✅ 本題情形 |
考生容易看到「侵入住宅罪」就直覺選 A「無故侵入」。但本題關鍵是甲「受邀」進入,進入當下完全合法,真正違法的是「被要求離開仍不走」,屬於306條第2項的留滯態樣,非第1項的侵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