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刑法概要114 年第 4 題單選題
有關阻卻違法事由,下列何者錯誤?
A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B業務上正當之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正確答案
C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D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B正確答案
刑法第22條業務正當行為「不罰」,無過當減免規定;只有防衛、避難才有過當減免。
為什麼答案是 B
刑法第22條僅規定「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並無「過當得減免」的規定。命題者把防衛/避難的過當條款硬套到業務行為上,是錯誤敘述,即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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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第22條業務正當行為「不罰」,無過當減免規定;只有防衛、避難才有過當減免。
記口訣:依法令(§21)、業務(§22)→純不罰;正當防衛(§23)、緊急避難(§24)→有過當減免。
逐選項分析
A✕
刑法第21條第1項明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屬標準阻卻違法事由,敘述正確。
B✓ 正確
刑法第22條僅規定「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並無「過當得減免」的規定。命題者把防衛/避難的過當條款硬套到業務行為上,是錯誤敘述,即為本題答案。
C✕
刑法第23條但書明定「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敘述正確。
D✕
刑法第24條第1項但書明定「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敘述正確。
刑法四大阻卻違法事由比較
| 條文 | 事由 | 法律效果 | 有無過當減免 |
|---|
| §21 | 依法令之行為 | 不罰 | 無 |
| §22 | 業務上正當行為 | 不罰 | 無 (本題陷阱) |
| §23 | 正當防衛 | 不罰 | 過當得減免 |
| §24 | 緊急避難 | 不罰 | 過當得減免 |
考選部常把「過當得減免」條款在四種阻卻違法事由間互相張冠李戴。記住:只有「防衛、避難」這類急迫情狀才有過當減免;依法令、業務正當行為是純粹合法/違法二分,沒有過當減免的中間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