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
B類推適用正確答案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答案與詳解
【官方公告正解】類推適用是將某條文適用到法律未規定但性質相似的情形,用以填補法律漏洞。本題推理是從「禁止甲」反推「非甲不禁止」,並非把第222條套用到別的相似案件,學理上應屬反面推論而非類推適用。本選項為考選部公告答案,但學界與實務通說與此分類不同,應屬命題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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