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9 年第 6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雇主聘僱外國專業人才之敘述,何者正確?
A雇主應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
B來臺受聘僱為經立案之外國僑民學校之外籍教師,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
C來臺受聘僱為公立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之合格外語課程教師,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教育部申請許可
D來臺受聘僱為藝術工作者,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可不經雇主,自行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為「學校教師」,則必須由雇主向「教育部」申請。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0條明文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受聘僱從事「藝術工作」,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Freelancer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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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可不經雇主,自行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為「學校教師」,則必須由雇主向「教育部」申請。
秒解口訣:教師找教育部(雇主代勞),藝術家找勞動部(自己來)。看到「藝術工作者」直接選「不經雇主逕向勞動部申請」。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敘述過於絕對。原則上雇主聘僱外國專業人才應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若聘僱從事「學校教師」工作,則應向「教育部」申請許可。
B✕
外國僑民學校之外籍教師屬於學校教師,依法必須由「雇主」向「教育部」申請許可,不能不經雇主自行申請,也不能向勞動部申請。
C✕
公立高中雙語部外語教師同樣屬於學校教師,雖然管轄機關是「教育部」沒錯,但必須由「雇主」提出申請,外國人不能自行申請。
D✓ 正確
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0條明文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受聘僱從事「藝術工作」,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Freelancer條款)。
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許可申請對照表
| 工作類型 | 申請主體 | 受理機關 | 法源依據 |
|---|
| 一般專業工作 | 雇主 | 勞動部 | 外專法第7條本文 |
| 學校教師 | 雇主 | 教育部 | 外專法第7條但書 |
| 藝術工作 | 外國人本人 (得不經雇主) | 勞動部 | 外專法第10條 |
| 補習班語文教師 | 雇主 | 勞動部 | 外專法第7條本文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