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9 年第 8 題單選題
HENERY 是在臺北工作的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他的下列親屬,何者得隨同申請永久居留?
A70 歲的英國籍母親
B45 歲的香港籍配偶
C年滿 20 歲在新竹住校讀大學的美國籍女兒
D年滿 23 歲視障無法自理生活的英國籍兒子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外國專業人才隨同永久居留親屬限於:配偶、未成年子女、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
為什麼答案是 D
雖已成年(23歲),但因視障無法自理生活,符合「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永久居留之例外要件,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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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專業人才隨同永久居留親屬限於:配偶、未成年子女、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
記口訣「配偶+未成年子女+失能成年子女」,父母、已成年健康子女都不行。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父母不在隨同永久居留對象內,即使年邁仍不符。很多人誤以為盡孝道可申請,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並未開放父母隨同永居。
B✕ 陷阱
配偶原則上可隨同,但香港居民適用的是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不適用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需另循港澳居民管道申請,非本題所指「隨同申請永久居留」。
C✕
已年滿20歲為成年子女,且身心健全能自理生活,不符「未成年」或「無法自理之成年子女」要件,不得隨同申請永久居留。
D✓ 正確
雖已成年(23歲),但因視障無法自理生活,符合「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永久居留之例外要件,為正解。
外國高級專業人才隨同永久居留對象
| 對象 | 是否可隨同 | 條件 |
|---|
| 配偶 | ✅ | 須為外國籍(港澳另案) |
| 未成年子女 | ✅ | 未滿18/20歲 |
| 成年子女 | △ | 限身心障礙無法自理 |
| 父母 | ❌ | 不在範圍內 |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