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3 年第 49 題單選題
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下列那一類在我國居留時間可以列入計算?
A就學
B為現在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經營管理且已實行投資、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學術科技研究或長期產業科技研究之大陸地區人民之配偶
C喪失我國國籍,尚未取得外國國籍
D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工作取得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身分之移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取得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身分之移工,其居留期間可計入申請永久居留之年限。
為什麼答案是 D
從事就服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工作者原則不計入,但取得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身分者為例外,其居留期間可計入。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取得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身分之移工,其居留期間可計入申請永久居留之年限。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第3項,就學、大陸配偶、喪失國籍未取得外國籍者之居留期間不計入,但取得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身分之移工例外可計入。
逐選項分析
A✕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之居留期間,依法不予計入。
B✕
以大陸地區人民之配偶身分來臺之居留期間,依法不予計入。
C✕
喪失我國國籍,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之居留期間,依法不予計入。
D✓ 正確
從事就服法第46條第1項第8至10款工作者原則不計入,但取得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身分者為例外,其居留期間可計入。
永久居留年限計算的關鍵在於「技術層級」門檻。一般藍領移工的居留期間不能累計申請永久居留,但取得中階技術人力資格後,之前的居留年資就能接續計算。考選部常設計「已在台工作多年的移工能否直接申請永久居留」的情境,重點是看有沒有通過技術評核取得中階資格,而非單純看居留時間長短。這項規定是為了鼓勵技術提升,實務上移工若通過技術士證照或評點制達標,就能從「不可計入」轉為「可計入」永久居留年限。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