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3 年第 42 題單選題
有關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停留或居留者之規定,何者正確?
A處分機關為外交部
B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居留未滿6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規定處罰後,得重新申請居留
C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停留者,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D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居留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C正確答案
港澳居民逾期停留或居留,依港澳條例處2千至1萬元罰鍰,處分機關為內政部移民署。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港澳居民逾期停留或居留者,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選項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港澳居民逾期停留或居留,依港澳條例處2千至1萬元罰鍰,處分機關為內政部移民署。
罰鍰金額記「2千到1萬」,處分機關是移民署(非外交部)。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處分機關為內政部移民署,不是外交部。外交部主管簽證,但入出國及居停留事務由移民署管轄。
B✕ 陷阱
逾期居留者經處罰後,原則上不得再申請居留,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規定不同,不可混用。
C✓ 正確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港澳居民逾期停留或居留者,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選項正確。
D✕ 陷阱
逾期居留罰鍰金額與逾期停留相同,均為2千至1萬元,不是1萬至5萬元。考選部故意抬高金額測試記憶。
港澳居民 vs 外國人逾期停居留罰鍰比較
| 對象 | 法源 | 罰鍰金額 | 處分機關 |
|---|
| 港澳居民 | 港澳條例 | 2千–1萬元 | 內政部移民署 |
| 外國人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萬–5萬元 | 內政部移民署 |
| 大陸地區人民 | 兩岸條例 | 2千–1萬元 | 內政部移民署 |
本題三大陷阱:①處分機關偷換為外交部(應為移民署)②罰鍰金額抬高為1萬至5萬(那是外國人的標準)③逾期居留經處罰後可重新申請(錯誤)。考生須分清港澳、外國人、大陸人三套制度的罰鍰差異。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