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3 年第 27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屬於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之得辦理集體移民之民間團體?①財團法人 ②移民團體 ③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 ④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律師事務所
D正確答案
得辦理集體移民之民間團體,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5條第2項為財團法人、移民團體及取得許可之公司;而依同法第56條規定,律師事務所經許可亦得辦理移民業務並適用移民業務機構規定,故四者皆屬之,正解為D。
為什麼答案是 D
完整包含①②③④。其中財團法人、移民團體及許可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為第55條第2項明文列舉之主體;至於律師事務所,依第56條規定亦得經許可代辦移民業務,屬移民業務機構之一環,受同等規範,故四者均屬得辦理集體移民之主體,本選項最完整正確。
考點:辦理主體遺漏考點:集體移民辦理主體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