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3 年第 4 題單選題
外國人若曾經在我國從事與許可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其申請居留,內政部移民署得不予許可。不予許可期間,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1年,並不得逾幾年?
D正確答案
外國人違反許可原因活動,移民署不予居留許可期間上限為7年。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違反許可原因之活動或工作,不予許可居留期間自出國翌日起算1年以上、不得逾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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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人違反許可原因活動,移民署不予居留許可期間上限為7年。
逐選項分析
A✕
1年是不予許可期間的『下限』(起算最低),不是上限,題目問的是不得逾幾年。
B✕ 陷阱
3年是許多行政處分常見期間,容易誤選,但入出國及移民法明文規定上限為7年。
C✕ 陷阱
5年為人口販運或其他管制常見期間,但本條針對違反許可原因活動之居留不予許可上限為7年。
D✓ 正確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違反許可原因之活動或工作,不予許可居留期間自出國翌日起算1年以上、不得逾7年。
外國人不予許可居留期間
| 項目 | 起算點 | 下限 | 上限 |
|---|
| 違反許可原因活動/工作 | 出國翌日 | 1年 | 7年 |
移民署對違規外國人的居留不予許可期間,法律給的是彈性區間「1年到7年」,實務會依違規情節輕重在這範圍內裁量。出題者最愛考「上限是幾年」,因為多數人只記得起算點1年,看到選項就手滑。關鍵判斷準則:題目若問「不得逾」「最長」就是問天花板7年;問「至少」「最短」才是地板1年。這種上下限考法在行政裁量期間類題目反覆出現,要先看清楚問的是區間哪一端再作答。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