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3 年第 13 題單選題
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如擬擔任國籍法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應如何辦理?
A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正確答案
B只須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即可
C應於就(到)職前完成喪失該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D應一律先申請內政部許可
A正確答案
兼具外國籍者擬任受限公職,須「就職前放棄」+「就職1年內完成喪失並取得證明」雙重要求。
為什麼答案是 A
完全符合國籍法第20條第4項: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兩步驟缺一不可。
考點:前放棄後1年完成考點:漏前置放棄考點:時點誤導考點:杜撰許可程序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