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3 年第 50 題單選題
國籍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所稱不良素行,不包括下列那一種?
A因犯罪受緩起訴處分、拘役、罰金或緩刑判決確定
B未對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盡法定扶養義務,經法院判決確定;或有事實足認無正當理由未盡該法定扶養義務
C在我國居留期間曾對兒童及少年有性侵害、性剝削、性霸凌、性騷擾或跟蹤騷擾等行為,經權責機關查證屬實
D犯最重本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其行刑權時效完成逾3年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不良素行認定辦法中,刑罰行刑權時效完成須逾5年才算不良素行,選項D寫3年不符合,故為答案。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不良素行認定辦法,行刑權時效完成應逾5年才算不良素行,選項寫3年不符規定,故不包括在內。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不良素行認定辦法中,刑罰行刑權時效完成須逾5年才算不良素行,選項D寫3年不符合,故為答案。
記住不良素行的犯罪時效門檻是「逾5年」,凡選項出現其他年限(如3年)即為錯誤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因犯罪受緩起訴、拘役、罰金或緩刑確定,屬於不良素行認定辦法所列情形之一。
B✕
未盡扶養義務經法院判決確定或有事實足認無正當理由未盡義務,屬不良素行態樣。
C✕
對兒少有性侵害等行為經查證屬實,屬於不良素行認定辦法明定情形。
D✓ 正確
依不良素行認定辦法,行刑權時效完成應逾5年才算不良素行,選項寫3年不符規定,故不包括在內。
國籍法第3條第1項第3款「無不良素行」常見態樣
| 態樣類型 | 說明 |
|---|
| 刑事處分 | 受緩起訴、拘役、罰金、緩刑判決確定 |
| 扶養義務 | 未盡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法定扶養義務,經判決確定或有事實足認 |
| 性剝削行為 | 對兒少有性侵害、性剝削、性騷擾等,經查證屬實 |
| 輕罪時效 | 最重本刑六月以下有期徒刑等輕罪,行刑權時效完成逾5年(非3年) |
本題陷阱在於把不良素行認定�辦法中「行刑權時效完成逾5年」的年限,偷換成選項中的「逾3年」,考生若沒背熟確切年限,容易誤判為正確態樣。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