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0 年第 23 題單選題
關於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後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內政部知有與國籍法之規定不合情形之日起 3 年內得予撤銷正確答案
B自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之日起逾 5 年者,不得撤銷
C經法院確定判決認其係通謀為虛偽結婚或收養而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受撤銷權行使期間之限制
D出生時父為中華民國國民而歸化者,撤銷其歸化許可,不須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A正確答案
國籍法第19條規定,撤銷歸化許可應於內政部「知悉起2年內」或「歸化起5年內」為之,選項A的「3年」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本題正解)。依國籍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內政部知有與規定不合情形之日起「2年內」得予撤銷,並非3年。
考點:撤銷除斥期間考點:虛偽結婚收養考點:正當法律程序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