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0 年第 48 題單選題
外國人因同鄉以代辦工作簽證為名,招募來臺非法工作經查獲後,主管機關得為何種處置?
A為偵辦與審理案件,得延長其停(居)留許可
B得為專案許可被害人居留
C因被害人已經非法工作,不得給予申請工作許可
D安排將其安全送返原籍國(地)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人口販運被害人經司法程序後,主管機關應安排安全送返原籍國,這是人口販運防制法的核心保護措施。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解。人口販運防制法明定,案件偵查、審理終結後,主管機關應協助安排被害人安全送返原籍國(地),這是保護被害人的最終程序。
考點:停留許可混淆考點:專案居留誤用考點:被害人工作權考點:安全送返原則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