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0 年第 14 題單選題
關於涉外民事親屬事件應適用法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收養之成立及終止,依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之本國法正確答案
B收養及其終止之效力,依被收養者之本國法
C父母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依父母之本國法
D扶養,依扶養義務人之本國法
A正確答案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親屬編:收養成立依各該當事人本國法,其他事項原則從子女或受扶養者。
為什麼答案是 A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4條第1項明文規定:收養之成立及終止,依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之本國法。採『各該當事人本國法』雙方並行適用原則。
考點:收養成立準據法考點:收養效力準據法考點:親子法律關係考點:扶養準據法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