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繳納就業安定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
B雇主或被看護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者,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免繳納就業安定費
C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得寬限 30 日。於寬限期滿仍未繳納者,加徵滯納金,但以其未繳之就業安定費 30%為限
D加徵滯納金 30 日後,雇主仍未繳納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就業服務法第55條第4項規定,加徵滯納金30日後,雇主仍未繳納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非『應』廢止。題目問錯誤敘述,故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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