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13 年第 3 題單選題
在大陸地區經商的兩位臺商,因商業糾紛在大陸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勝訴的臺商取得大陸民事判決返臺後,必須向下列那個機關聲請認可?
A經濟部
B大陸委員會
C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D法院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大陸地區民事判決要在台灣生效,須向台灣的法院聲請裁定認可,不是行政機關。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大陸地區民事確定判決須經台灣地區法院裁定認可後,始得為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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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陸地區民事判決要在台灣生效,須向台灣的法院聲請裁定認可,不是行政機關。
判決認可=司法行為=法院管。看到「認可判決」直接選法院。
逐選項分析
A✕
經濟部主管經貿事務,與民事判決認可無關,屬於行政機關不具司法權。
B✕ 陷阱
陸委會是兩岸政策的主管機關,負責政策規劃協調,但不負責個案判決認可,易與司法業務混淆。
C✕ 陷阱
海基會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事務性協商(如文書驗證),但判決認可屬司法權行使,非海基會職權。
D✓ 正確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大陸地區民事確定判決須經台灣地區法院裁定認可後,始得為執行名義。
兩岸事務機關職權分工
| 機關 | 性質 | 職權 | 本題角色 |
|---|
| 陸委會 | 行政機關 | 兩岸政策統籌 | 非認可機關 |
| 海基會 | 受託民間機構 | 文書驗證、協商 | 僅驗證文書真正 |
| 法院 | 司法機關 | 裁定認可大陸判決 | ✅ 本題正解 |
| 經濟部 | 行政機關 | 經貿管理 | 無關 |
容易誤選海基會或陸委會,以為「兩岸事務=兩岸機關」。但「認可判決」是司法權,只有法院能做。海基會只做文書驗證(確認判決書是真的),認可其效力仍須法院裁定。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